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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

主要院系: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

主要奖项:

  • 学校介绍
  • 专业介绍
  • 生源地及学生数量
学校简介

沈阳药科大学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其前身为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药学学府。学校总占地面积143.4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8万平方米。其中校本部(文化路)校区占地面积为2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9万平方米;铁西校区占地面积为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万平方米;南校区(本溪高新区)占地面积为120.35万平方米,一期工程建筑面积8.9万平方米,二期工程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

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教育的高等药学学府,设有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医疗器械学院、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无涯学院、社科与文体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亦弘商学院11个学院。现有在校研究生2485名(博士465、硕士2020)、本科生8345名、成人函授生5024名。学校荟萃了众多的专家学者。在1162名教职工中,专任教师671名,其中教授114名,副教授228名。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中组部“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2人,国务院药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省级教学名师19人,省级以上各种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命名160余人次,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

学校始终以医药及相关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学校办学定位、突出药学学科优势、坚持药学教育主线,适度拓展本科专业布局,持续优化本科专业结构,逐步形成了以药为主,跨医、工、理、管、经5个学科门类10个专业类的本科专业结构布局。共设置2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有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药剂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学概论、分析化学、化学制药工艺学、生物技术制药等8门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药剂学教学团队、药理学教学团队和药物分析学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成人本专科专业5个。

学校是国家批准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招收港、澳、台地区学员及外国留学生、国内高中保送生的院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2个(药学、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5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药剂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中药分析学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学校2017年入选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药学和中药学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学校学科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国内外学术影响力不断提升。根据ESI最新发布的数据,学校进入全国百强,排名第96位;在全球高校和研究机构中排名1630位,3个学科稳定进入ESI全球前1%,收集论文数为4550,引用数为43951,篇均引用为9.66。我校6名教授再次入选2016 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入选人数在国内高校中排名第52位,在“药理学、毒理学和药剂学”领域排名全国第一;在最新发布的《2017自然指数中国内地高校TOP100》中,学校以年度文章数14篇,加权文章总值7.13位居全球高校707位,在全国高校中排名94位。主办的《沈阳药科大学学报》和《中国药物化学杂志》现已成为国家药学类核心期刊。

学校学术氛围浓厚,科研工作深入扎实。学校是国家中成药工程技术中心、沈阳国家新药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的重要组成单位,为国家化合物库环渤海卫星库牵头单位,拥有国家级平台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发改委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实验室和研究室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个、省级创新平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个。“十二五”以来,共主持承担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课题889项,其中国家“863”、“97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课题214项,经费到款2.93亿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9项、市级奖励5项,其中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获得临床批件6个,其中一类新药临床批件2个;申请中国发明专利636项,PCT专利10项,获得中国发明专利495项、国际发明专利10项;出版科技专著、译著70部;发表SCI收录论文2566篇,SCI收录论文数据居全国药学院校的前列。其中,在国际著名刊物Nature Nanotechnology(IF=34)上发表论文,在全球首次揭示了碳纳米管对甲基苯丙胺所致精神依赖性的显著抑制作用。

学校孕育了一大批新药创新成果,科学研究与应用实践密切结合,在省内医药行业和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全国460余家知名企事业单位签订技术贸易合同、协议1066份,累计总成交额2.75亿元,到款额1.39亿元。共为企业提供创新品种100个,提供技术服务581项。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是推动学校科研成果省内转化、提升成果辐射能力的重要抓手,除开展项目合作外,学校与东北制药、辽宁药联等省内知名制药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合作实验室,针对企业感兴趣的技术和领域,开展长期、有效的合作。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国内一些知名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实现资源共享;与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67所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面向未来,学校坚持“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并在“立足药学,突出特色,注重质量,创新发展”的理念指导下,持续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化办学水平,加快建设成为药学教育领域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更新于2017年9月)

学校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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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药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药学(理科基地班)、市场营销(专升本)专业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其他专业在南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学制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专升本专业学制2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3.47万平方米(约合2152.0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3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8.11平方米;生师比17.60;专任教师67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9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7.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851.91400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157490万元;图书102.9615万册,生均图书79.7570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将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面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的招生计划,并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生就业和各省市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重点培养药学领域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专业人才。语种不限,所有外语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均为英语授课与考试,请其它语种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招生计划经国家审批后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投档前投入。

三、专业设置说明

我校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备注

1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理工

经济学

2

070302

应用化学

4

理工

理学

3

081302

制药工程

4

理工

工学

4

082503

环境科学

4

理工

理学

5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4

理工

工学

6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理工

工学

7

082706T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4

理工

工学

8

083001

生物工程

4

理工

工学

9

083002T

生物制药

4-6

理工

工学

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本硕连读分流制

10

083002T

生物制药

4

理工

工学

11

100701

药学

4

理工

理学

12

100701

药学

5

理工

理学

英语强化班

13

100701

药学

5

理工

理学

日语强化班

14

100701

药学

4-8

理工

理学

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本硕博连读分流制

15

100702

药物制剂

4

理工

理学

16

100703TK

临床药学

5

理工

理学

17

100704T

药事管理

4

理工

理学

18

100705T

药物分析

4

理工

理学

19

100706T

药物化学

4

理工

理学

20

100801

中药学

4

理工

理学

21

100801

中药学

5

理工

理学

日语强化班

22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

4

理工

理学

23

100805T

中药制药

4

理工

工学

24

120201K

工商管理

4

理工

管理学

25

120202

市场营销

4

理工

管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药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药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药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元/人学年)

1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800

2

070302

应用化学

5200

3

081302

制药工程

5200

4

082503

环境科学

5200

5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5200

6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5200

7

082706T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5200

8

083001

生物工程

5200

9

083002T

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

5500

10

083002T

生物制药

5200

11

100701

药学

5200

12

100701

药学(英语强化班)

5200

13

100701

药学(日语强化班)

5200

14

100701

药学(理科基地班)

5500

15

100702

药物制剂

5200

16

100703TK

临床药学

5200

17

100704T

药事管理

4800

18

100705T

药物分析

5200

19

100706T

药物化学

5200

20

100801

中药学

5200

21

100801

中药学(日语强化班)

5200

22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

5200

23

100805T

中药制药

5200

24

120201K

工商管理

4800

25

120202

市场营销

4800

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 学生奖、助学金: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了多类奖学金。其中有国家和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校设立的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150—1500元/人学期,还有一些关心药学教育事业发展的国内外企业及校友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奖励学生涉及优秀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形成了我校独具特色的奖学金体系。学校建立了以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为主、校内勤工助学和特困补助为辅、减免学费和社会爱心助学为补充的特困生资助体系,能够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我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我校不招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的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文件要求,确定该省投档录取方式。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院校志愿投档录取中我校执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投档等照顾录取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照顾的考生。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以“分数清 (分数优先) ”的方式录取,我校以“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参考理科综合成绩、考生获奖或特长等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辽宁省专升本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达到省控线以上,且技能考核在60分以上(含6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报考同专业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在江苏省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来确定专业,普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生源地为上海市、浙江省的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以上海市、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6.其他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通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专业为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是与吉林大学联合培养,实行“学士—硕士”连读分流制。前两年半在吉林大学学习,后三年半在沈阳药科大学学习。学生本科毕业时颁发沈阳药科大学和吉林大学共同签发的沈阳药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7. 保送生的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我校招生就业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交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合格后方可被录取。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公示,并报所在高中进行公示。同时将考生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将通过我校校园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并于高考录取期间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经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高校学生司核准,我校继续配合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

8. 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43520666

  招生网站:zsjyc.syph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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