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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前身为山东省警官学校,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70多年来,学校三迁校址,十易校名,为解放战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1978年开始招收青年学生,举办中专教育,1983年学校改建为山东公安专科学校,2004年升格为山东警察学院,被誉为山东公安民警的摇篮。2005年至今,学院一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16年以来,学院先后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被山东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
山东警察学院为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实行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共管、以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职能是招收培养全日制公安类本科学生,为公安机关输送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公安专业人才;承担全国、全省公安机关领导骨干培训及民警专业培训和国外高级警务人员培训任务;承担公安专业理论及技术研究任务,为全省公安机关教学科研基地,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公安部、商务部确定的国家援外培训基地。学院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交通管理工程、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7个本科专业,具有法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学院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11月,学院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2019年开始与山东建筑大学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近三年来,学院先后举办全国县市公安局首任局长政委培训班、公安部各警种业务培训班、公安部东西合作素质强警培训班、全省派出所所长培训班等各级各类培训班164期,培训人员近16000人次。
学院分明水校区和文化东路校区两地办学,明水校区驻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主要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任务,文化东路校区驻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4号,主要承担国内民警培训和援外培训任务。两校区占地1730.93亩,校舍总面积24.15万平方米。建有41个专业实验室、2个警务实战训练馆、1个泅渡馆和1个射击馆。另外,在全省建有51个教学实习基地。校园局域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公安信息网”互联互通。图书馆藏书156003种、77万余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138.28万元,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1991.7平方米。
学院拥有一支年龄、学历、专业、学缘、职称结构较为合理,能够适应公安教育教学和培训工作需要的师资和管理队伍。现有教职工590人,其中专任教师264人,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3.4%,拥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2.2%,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全国、全省公安系统优秀教师8人,山东省优秀教师1人,公安部、省公安厅人才库专家23人,省部级教学名师7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在校生4507人。2018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6.3%。
学院坚持以科研促进教学,服务公安一线。三年来,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34项,厅局级项目31项,其中,某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专项被列为2019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发表学术论文19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66篇,被SCI、EI、CSSCI期刊收录20篇,出版学术著作33部;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项,厅局级科研成果奖14项,其中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项。《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5年度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18年度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刊扩展期刊,连续5届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期刊。
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多次组团出访美国、英国、法国、日本、俄罗斯、韩国、新加坡、南非、古巴等国家警察机关和警察院校,接待多国警察机关和警察院校的访问。与香港、澳门、台湾警方和省内外公安实战部门、警察院校建立了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关系。积极选派中青年教师赴国内外高校访学,举办“国际警务学术讲座”“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三年来,先后举办了45期国外警察培训班,培训了58个国家的1021名中高级警察官员,派出教官团到约旦等国家举办“特殊安全技能培训班”等援教活动。院领导曾率公安部外警培训项目管理者代表团访问英国,并多次参加公安部和俄罗斯联邦内务部干部培训联合工作组会议等活动。
长期以来,学院秉持办学初心,坚定不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紧紧围绕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形成了鲜明的专业特色和办学优势。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坚持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公安专业人才,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为平安山东、和谐山东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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